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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支持服务

休学及复学

进入釜山大学的学生除了入学时选择的专业之外,还能根据需要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综合专业、师范类课程等各种形式的专业

进修辅修专业

从2年级第1学期开始进修辅修专业,必须取得辅修专业院系(学部)或专业的专业科目[包括被指定好的专业基础课(基础必修课)]的21学分(包括指定的必修课)以上。

师范类辅修专业必须取得的学分为院系(学部)或专业的30学分以上(包括教师资格证标注课程中的基本修读科目的15学分以上)与教课教育领域(‘教科教育论’, ‘教材研究与指导法’等)的4学分以上。但师范类辅修专业仅限师范学院学生或师范类进修生才能攻读,从2008学年入学的学生与同年插班生开始,不可以申请师范类辅修专业。

专业院系的科目与辅修专业院系规定的必修课目一致时,专业院系的科目可以被认可为辅修专业院系的科目。但因此而导致未修满的学分必需用辅修专业院系的专业选修课来填满。

药学学院、医科学院、牙科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国乐院系ㆍ艺术文化影像院系除外)与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不能成为辅修专业,并且该院系的学生也不能把其它院系作为辅修专业来进修。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者必须要获得所属院系的系长及希望修读的辅修专业院系系长的许可,并在选课期间,把获得许可的申请书递交给所属学院。

进修第二专业

人文学院、社会学院、自然学院、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除外)、法科学院、师范学院、商科学院、生活环境学院、艺术学院的国乐院系ㆍ艺术文化影像院系、纳米科技学院、生命资源科学学院、体育科学部等实行最少专业认证学分制度的所有院系(学部)都可以进修第二专业。

但工科学院的机械工学部、材料工学部、信息电脑工学部、电子电机通信工学部可以申请进修第二专业,而其它学部或者院系群却不能申请第二专业,只能作为专业。 [例如:物理化学部(×), 物理学专业(○)]

把申请资格赋予修读完1年级学分的同学,并且人文学院、社会学院、自然学院、商科学院、生活环境学院、艺术学院的国乐院系ㆍ艺术文化影像院系、生命资源科学学院的生命资源科学部․生命应用科学部․农业经济院系、观光会展学部、体育科学部学生要取得33学分以上;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除外)、法科学院、师范学院、纳米科技学院、生命资源科学学院的生物系统工学部、造景院系等院系的学院要取得35学分以上。

在每学年末(1月中旬左右)都单独安排申请报名的时间。

进修方法

  1. 1要进修的第二专业所属的院系(学部)基础必修课与最少专业认证学分必须都要进修。
  2. 2师范学院的学生要想进修师范学院内的其它院系(学部)或把一个专业转为第二专业时,必须要额外修读第二专业院系(学部)或专业的最少专业和师范类必要的课程。但师范学院社会教育学部的学生把共通社会作为第二专业时,科学教育学部的学生把共通科学作为第二专业时,这些情况是例外。
  3. 3第二专业分为专业1〔所属院系(学部)〕, 专业2〔第二专业院系(学部)〕。
  4. 4若申请第二专业之后,却没有修读第二专业,必须要向所属院系(学部)递交放弃申请书。

其它事项

  1. 1进修第二专业的学生生若想放弃第二专业,那么所取得的学分被视为普通选修课(自由选修)的学分。
  2. 2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在修完规定的课程后,向他们颁发一本毕业证上,该毕业证上 标有专业1院系(学部)和专业2院系(学部)的学位名称。
  3. 3即使修读完了第二专业,要是不具备所属院系(专业1)的毕业资格条件,也无法获得学位。
  4. 4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要交纳专业1院系(学部)与专业2院系(学部)之中相对较贵专业 的学费,交纳学费之后,即使放弃第二专业,学费也概不退还。
  5. 5即使师范学院以外的其他学院学生把师范学院院系作为第二专业来修读,也不能获 得教师资格证。
  6. 6不能把同一院系(专业)既作为第二专业又作为辅修专业。

进修综合专业

学院学位课程之中有3个以上院系(学部)或专业联合运营的综合专业。

从2年级开始可以进修综合专业,想要进修综合专业的学生必须要获得所属院系(学部)长与专业系主任以及综合专业中心院系(学部)长或专业系主任的许可,然后向综合专业所属院系长递交申请书,再获得校长的许可。但药学学院、艺术学院(国乐院系․艺术文化影像院系除外), 护理院系与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无法作为综合专业来进修。

在教育课程表的科目中显示为综合专业科目的课程之中,进修综合专业的学生可以选择课 程进修,开设院系以外院系的学生想要进修综合专业时,与进修第二专业的形式相同。

进修师范类课程

准备进修师范类课程的学生必须修读所有师范类科目(包括教育实习),教师资格证标注的 相关院系基本修读领域科目(包括基本科目或领域)也全部都要修读。

若师范学院的学生与准备修读师范类课程的学生想进修师范类第二专业与辅修专业,必须要事先成为普通第二专业辅修专业进修生。但从2008年入校的学生与同年的插班生开始,不可以申请师范类辅修专业。

第二专业生与辅修专业生必须要修读相应标注科目的″课程教育领域″。无论是哪种资格证,第二专业生都要拿出第1专业或第二(学部)专业之中的一个进行教育实习。但若把师范学院幼儿教育系或特殊教育系作为专业,那么必须进行幼儿园或特殊学校的实习。

师范类进修生(包括师范类第二专业)的进修学分

  • 第一) 专业课50学分以上
  • 第二) 师范类课22学分以上

师范类辅修专业生该进修的学分

(从2008学年入校的学生与同学年插班的学生开始不可以申请)

  • 辅修专业科目在30学分以上
  • 课程教育领域(教科教育论, 教科教材研究与指导法)在4学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