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指南
正规毕业
在读年限(16个学期,建筑学专业为20个学期)之内,修完规定的教学科目与学分,所有科目的平均分必须在2.0以上,并且满足各个院系个别规定的毕业条件(毕业论文、综合考试、其它),才能被视为毕业,获得学位。
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也要满足第二专业院系(学部)的毕业条件,才能获得第二专业学位。
早期毕业
本科课程成绩优异者所取得的学分超过规定的毕业学分,或者通过假期课程等方式取得规定的毕业学分,对这些过早取得毕业学分的学生,在第8个学期之前授予学位。
- 1对象 : 在第6个学期或第7个学期,修完了需要的所有课程,所有学年总成绩的平均分达到下述标准以上
-
2
审查标准 : 所有学年总成绩的平均
- 适用2001年度教育课程的学生:3.80以上
- 适用2005年度以后教育课程的学生:4.00以上
-
3
早期毕业除外者
- 插班生或再入学生
- 曾经受到校务警告或处罚者
参考:授课年限、在读年限
区分 | 授课年限 | 在读年限 |
---|---|---|
正规毕业 | 8学期 | 16学期 |
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 | 10学期 | 20学期 |
插班生或再入学生的在读年限为随学生本人认定的学期。
区分 | 插班生 | 在读学生 | ||||||||
---|---|---|---|---|---|---|---|---|---|---|
认定学期 | 4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在读学期 | 12 | 15 | 14 | 13 | 12 | 11 | 10 | 9 | 8 | 7 |
超过在读年限也没能修完全部课程的学生将被除名。休学期间不算进在读年限内。
各个年级的进修学分
人文学院、社会科学学院、自然科学学院、商科学院、生活环境学院、艺术学院、体育科学部、观光会议学部的结业学分在132学分,各个年级修读学分如下:
- 第一年级
- 33学分以上
- 第二年级
- 66学分以上
- 第三年级
- 99学分以上
- 第四年级
- 132学分以上
工科学院(建筑学专业除外)、法科学院、纳米科技学院、护理学院、生命资源科学学院的结业学分在140学分以上,各个年级修读学分如下:
- 第一年级
- 35学分以上
- 第二年级
- 70学分以上
- 第三年级
- 105学分以上
- 第四年级
- 140学分以上
师范学院的结业学分在141学分以上,各个年级修读学分如下:
- 第一年级
- 35学分以上
- 第二年级
- 70学分以上
- 第三年级
- 105学分以上
- 第四年级
- 141学分以上
药学学院结业学分在150学分以上,各个年级修读学分如下:
- 第一年级
- 37学分以上
- 第二年级
- 74学分以上
- 第三年级
- 111学分以上
- 第四年级
- 150学分以上
工科学院建筑学学部建筑学专业的结业学分在168学分以上,各个年级修读学分如下:
- 第一年级
- 34学分以上
- 第二年级
- 68学分以上
- 第三年级
- 102学分以上
- 第四年级
- 136学分以上
- 第五年级
- 168学分以上
毕业延期
- 1毕业延期指满足毕业条件的学生本人希望正式毕业学期不毕业,延期一定的时间后毕业。
-
2
毕业延期学生指收到毕业延期许可,指定时间内缴付学费的学生。
- 对象 : 本科应届毕业生
- 延期期限 : 在读年限以内按学期单位计算,最多两次
- 延期申请步骤 : 学生经学科办公室在大学行政室办理
-
申请资格
- 满足授课年限,不超过在读年限的学生
- 本科课程的毕业与学位授予相关认可的学生
-
申请期限
- 第一次申请在修完8学期(建筑学专业10学期)以上,满足毕业条件的当年度期末考试成绩确定后
- 第二次申请在第一次申请的当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确定后
-
延期条件
- 毕业延期期间不得休学
- 申请毕业延期的学生可以取得学分,取得的学分算在成绩里。
- 学费是如有选课的学生适用按分等次缴纳制,如果未选课的学生缴付培养会会费的10%。
- 已修科目不能重修,但F成绩科目可以重修。
-
其他事项
- 得到毕业延期许可的学生如未交学费时毕业延期职权取消,而且当初毕业预订时期做毕业处理。
- 得到毕业延期许可后交完学费不得取消毕业延期。
毕业学位
毕业论文
- 应届毕业生在指定的期限内交出毕业论文经审查,未过论文审查的学生结业后限2年、2回以内再交毕业论文接受审查。
- 但按照学院(部)的特性可以以实验实习报告、实技发表、毕业考试代替毕业论文,适用学院(部)的范围另行决定。
- 毕业论文的指导、方法、实施方法等事宜另行决定。
毕业学位
- 取得毕业所需要的所有学分,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分在2.00以上,递交了毕业论文并通过了审查,这样的学生准予毕业并授予学位。
- 即使取得了毕业所需要的所有学分,但未递交毕业论文或递交的论文(包括实验实习报告、实技发表、毕业考试)未通过审查,那么不授予学位。
- 根据上述内容,对准予毕业的第二专业与综合专业的学生,分别授予相关学位。